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2年) 三、

三、 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伊宁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