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组建地级亳州市的请示》(皖政秘〔2000〕89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调整阜阳市的行政区划,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亳州市管辖。调整后的阜阳市辖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和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太和县… 二、 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 三、 亳州市设立谯城区,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文化巷。 四、 亳州市辖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新设立的谯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