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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安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安庆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4〕67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安庆市郊区的老峰镇、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划归安庆市迎江区管辖。 二、 将安庆市郊区的十里铺乡(不含眉山、象山、苏岗、砂桥、罗冲5个村)和怀宁县的海口镇、山口乡划归安庆市大观区管辖。 三、 安庆市郊区更名为安庆市宜秀区,将怀宁县的大龙山镇、五横乡和桐城市的罗岭镇划归宜秀区管辖。宜秀区人民政府驻地由迎江区青少年宫路迁至大龙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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