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07年)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07年) 二、 二、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不增加规划面积,仍为1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界牌碶河经联系河道至陈郎桥江,西至福明路,南至通途路,北至江南公路。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