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四、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四、 四、 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搭建创新合作的联动平台,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集成推进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工作。 国务院 2018年2月1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