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调整石嘴山市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02〕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将原石炭井区的行政区域划归大武口区管辖。 二、 同意将平罗县的隆湖吊庄乡及崇岗乡的长胜、九泉、潮湖3个村划归大武口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