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13号)收悉。同意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以原武清县的行政区域为武清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杨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