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的请示》(津政报〔2000〕41号)收悉。同意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以原宝坻县的行政区域为宝坻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