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的请示》(黑政发〔2002〕60号)及《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补充情况的报告》(黑政办发〔200… 同意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