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的批复(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国家林草局:
自然资源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设立国家植物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由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
二、
国家植物园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
三、
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业务指导,会同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紧组织编制国家植物园建…
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对国家植物园的支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