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批复(2007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批复(2007年) 你区《关于再次请求批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请示》(新政发〔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区《关于再次请求批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请示》(新政发〔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