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伊克昭盟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伊克昭盟改设鄂尔多斯市的请示》(内政发〔2000〕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伊克昭盟和县级东胜市,设立地级鄂尔多斯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胜区。 二、 鄂尔多斯市设立东胜区,以原县级东胜市的行政区域为东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宝日陶亥西街。 三、 鄂尔多斯市辖原伊克昭盟的伊金霍洛旗、乌审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新设立的东胜区。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