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二)

(二) 临时从我国非开放机场起降的中、外国籍民用飞机,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征得军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审批,非民用飞机由军事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备案。报批前应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检查检验部门的同意,并安排好检查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