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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3. 3. 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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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七、

3. 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七、 对外开放前的验收:

(一) 新开放的口岸,在开放前必须对其交通安全设施、通信设施、联检场地、检查检验等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宣布开放。 (二) 一类口岸,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二类口岸,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办公室或其他主管口岸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三)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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