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一、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一、 一、 本规定所指口岸是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口岸分为一类口岸和二类口岸。一类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部分口岸);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