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2018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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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2.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