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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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航局将转变管理方式,变审批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措施如下:1.明确为民事权利登记,没有准入门槛,仅是对既有交易情况的登记。2.优化和完善登记程序,由原来的现场初审、审核报批、作出决定等审批程序,变为权利人按程序提交完整、合法的材料信息即可享受登记服务。3.取消登记收费,由原来的每次审批收费700元,改为向权利人提供免费登记服务。4.完善查询、公示服务,将航空器每一次交易都予以公示,由原来的仅可查询最新登记情况变为历次交易的全流程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