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函〔2022〕21号
一、
原则同意《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北部湾城市群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
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目标…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