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5年) 十一、

十一、 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旧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积极探索适合保护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危旧房改造的模式,改善中心城危旧房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现有危旧房屋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