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2011年) (十)

(十) 保障内河水运平安运行。加快建设长江干线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加强三峡坝区等综合基地建设,完善长江干线基地、站点布局和功能。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服从防洪调度,积极应对地质灾害和极端气候,建立重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制度,提高航道应急抢通能力,有效降低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船舶安全性能,加强船舶管理和动态监控,强化内河危险品运输、滚装运输、水上客运和渡运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和治安防控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