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二、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 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