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摘要)(2006年) (十八)

(十八) 及时协调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装备制造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积极研究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振兴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