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摘要)(2006年) (六)

(六) 以重点工程为依托,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国家在核准或审批重点建设工程时,要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并要求项目业主和制造部门联合制定详细的装备自主制造实施方案,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需要引进技术的,承接技术转让的单位必须具有消化吸收、研发创新能力和实施产业化的基本条件。凡属于重点领域的工程项目所需装备,均应纳入统一组织的招标工作范围,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