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 五、 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 (一) 五、 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 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