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四、 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十一) 四、 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十一) 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植根农村、贴近农民、强化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调整建制,优化布局,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社。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维护供销合作社资产完整性,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四、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