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 十、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 (二十六) 十、 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十、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