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年) (五)

(五) 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