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三)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三)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三) 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