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二、 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六)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六) 二、 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 (六) 开展动态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人民政府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