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年) 五、 完善配套制度 (一)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年) (一) 五、 完善配套制度 (一) 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对于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户区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当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单独检查、单独考核。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