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 一、 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四)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 (四) 一、 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四) 合理确定编制国家级区域规划的范围。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地区、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特大城市为依托的城市群地区、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或保护区域等,编制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口、经济增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区域内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进行划分,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