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八、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七)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 (二十七) 八、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七) 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六) 目录 (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