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研究制订防治规划,明确相关政策,开展健康教育,落实防治措施,加强患者救治…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二、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

(一)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 (二) 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卫生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会同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人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提… (三) 切实做好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 国家在疫情比较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开展以治疗和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推动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

三、 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四、 落实救治政策,做好药品供给

五、 加大投入力度,保障防治经费

六、 开展关怀救助,加强病人管理

七、 开展国际合作,提高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