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四、 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四、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做好协调指导,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评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8年2月22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