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2018年) 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鼓励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推动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勇攀科学高峰;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战略领域前瞻部署。
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文化,鼓励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推动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勇攀科学高峰;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战略领域前瞻部署。
突出原始创新,促进融通发展。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创新自信,勇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强化科教融合、军民融合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坚持需求牵引,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推动不同行业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
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突出以人为导向,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营造宽松科研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完善分类评价机制,调动科学家、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市场竞争力。
加强协同创新,扩大开放合作。适应大科学、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新要求,积极探索科研活动协同合作、众包众筹等新方式,破解科学难题、共享创新成果。坚持全球视野,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多方引才引智。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共同应对全球关注的重大科学挑战。
强化稳定支持,优化投入结构。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推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基地建设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