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2年) 三、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2年) 三、 三、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划》确定的目标,制定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明确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已用海项目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表,并提出恢复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的整治措施。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