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1年) 四、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1年) 四、 四、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规划衔接和项目协调,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落实企业责任,综合推进规划实施。对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中央财政将在现有投资渠道中予以支持。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