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国土资发〔2016〕1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三、 通过《规划》实施,“十三五”期间,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使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通过农用地… 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安排高标准… 五、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