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8年) 2.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复制推广:“先出区、后报关”。 三、 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8年) 22 2.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复制推广:“先出区、后报关”。 三、 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22 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 海关总署 全国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