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肩负着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

一、 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 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证单‘云签发’平台”、“航空货运电子信息化”等3项。 2. 政府管理创新领域: “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海事政务闭环管理”、“国际航行船舶‘模块化’检查机制”、“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便捷办理人力资源… 3.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 “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证券、期货、基金境外金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动产质押… 4. 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 “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市场化升级新模式”、“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专利导航助力产业创新协同联动新模式”、“专利开放许可新模式”、“深化知… 5.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机制”、“知识产权类案件‘简案快办’”、“专利侵权纠纷‘先行裁驳、另行请求’裁决模式”等3项。 (二)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 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 2. 在沿海地区复制推广“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

二、 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

三、 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附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