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
一、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复制推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实际情况…
三、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区复制推广工作的支持指导。对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
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在推动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健全权责明确、公平…
附件:
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任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