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年) 三、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十一)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年) (十一) 三、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十一)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切实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