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一、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一) 一、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