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现就做好农村综合… 一、 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二、 明确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三、 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四、 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政策 五、 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 六、 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七、 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