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五、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十一)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 (二十一) 五、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十一)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巩固和加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五、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