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 三、 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五)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 (十五) 三、 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要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