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年8月) 七、

七、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删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删去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