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12月) 二、 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12月) 本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二、 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二、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