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2016年) 九、

九、 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