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24年) 一、

一、 将第二条修改为:“国家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